政府不是“依法执政”
火灾现场,祁同伟说“政府依法执政,群众依法维权”,这是个常识性错误。准确说法应该是“政府依法行政”。党才是依法执政。不知是台本失误,还是导演根据剧情需要,有意为之。
达康书记裸官定性问题
达康书记和老婆欧阳菁在家里大吵一架。欧阳菁想出国陪女儿,达康书记便提出离婚,原因便是如果达康书记成为“老婆孩子都在国外的裸官”,那他就该下台了。随着剧情发展,他们在第18集终于离婚。实际上,即便离婚,李达康也可能属于裸官。
中组发〔2014〕6号文件《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对裸官是这样定义的“(一)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二)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显然,李达康属于第二种“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有人说,李达康的女儿是在国外上学,不属于移居国(境)外的。中组部对“移居国(境)外”也进行了解释:“指获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得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长期签证的概念是:在前往国停留3个月以上。李达康的女儿是在国外上学,时间期限很可能在3个月以上,属于长期。
沙瑞金书记违反“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
沙瑞金在省常委会议上,冻结了百余位干部的任命决议的同时,沙瑞金针对侯亮平的任命,提出了特别议项,直指侯亮平是最高检派来的,带有重要使命前来汉东的,所以他特批侯亮平先到岗上任,再走任职审批程序。沙瑞金提出侯亮平的任命之后,让常委会各级干部投票表决,终得大家一致同意,批准侯亮平的任职。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沙瑞金书记违反了“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作为一把手,他率先表达了态度,举起了手。按照“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的设计,在某一部门党委(党组)成员的决策会议上,发言被分解为不同顺序:首先由需讨论研究事项的分管党委(党组)成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其次分别由其他党委(党组)成员作表态发言;“一把手”则在最后即末位综合归纳集中与会成员的意见。如果“一把手”先发表意见,往往其他成员会“顺着说”,或“论证主要领导意见的正确”。“一把手”的意见成为讨论和决策的“定调”之言。这样就会压制不同意见的发表,影响了民主气氛,损害了民主原则。
违反会议保密规定
第1集,省委紧急开会研究处理丁义珍,这次会议,对保密工作的忽视是很明显的。在班子主要领导都出席的紧急会议上,多名与会人员公然将手机带入会场。讨论过程中,检察长季昌明和反贪局局长陈海甚至直接用手机聊了起来,这样的保密工作也是不行的。虽说逮捕丁义珍的消息极可能是与会人员主动走漏的,但是将手机带到如此敏感的会议中,或者在没有任何保密手段的情况下通过手机、座机等谈论、发送涉密和敏感信息,也会造成泄密。另外,祁同伟是公安厅长,不是省委领导,没有资格参加检察院汇报拘捕丁义珍的的会议,他的参加不符合保密规定,主管政法的省委副书记高育良不应让祁厅长参加会议,李达康应该反对祁厅长参加。
民间借贷的该利息不应被法律支持
山水集团显然不是一家有资质的金融机构,两家企业互相拆借应该属于民间借贷范畴,根据最高法发布民间借贷案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山水集团向大风服装厂提供的借款日息为0.4%,年息高达136%,远远高于法律规定,居然获得法院支持,导致山水集团凭借5000万得到十亿固定资产!即便后文说有可能牵涉到司法腐败,但只是一审法院判定,大风服装厂也可以继续上诉。
东经99°北纬47°不是国际空域
东经99°北纬47°是飞越了蒙古全境的俄罗斯境内,大致在贝加尔湖的西北方,而不是剧中所说的国际空域。
市委书记不应该主持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
大风厂工人与拆迁队起冲突,不慎引起火灾事件。京州市立即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委书记李达康亲自上阵,而且全程站着回答问题,风格斩钉截铁,充分体现改革实干家的作派。
实际上,也有一些常识性错误,市委书记一般不能主持市政府的新闻发布会,如果必须主持发布会也必须挂名市委,而不是市政府。当然,剧中情况特殊,市长当时在党校学习,主管副市长丁义珍出逃。但是,丁义珍出逃后,应该有人顶上副市长岗位的。这么重要的岗位,不可能一直空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