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网络 转载 2017年10月20日 18:43:45
2015年10月11日河北省直机关遴选面试真题及答题背景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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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1日河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面试题(省人大)


1、有人说:有的干部以前不讲规矩容易出成绩,现在觉得不讲规矩不行讲又束缚手脚。对于这种说法,谈谈你怎么看?

2、今年南京宝马肇事,公安为核实案情第二天才发布有关信息,引起热议,怎么看?

3、做人大代表网页,搭建群众与代表交流平台,你怎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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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题 背景知识


对党员干部来说,“规矩意识”的养成既离不开强制性的约束,也离不开对强制性约束的敬畏与自觉。那么,对待纷繁复杂的各种规矩,我们应当如何把握?


中国有句成语:纲举目张。就“规矩意识”的养成来说,关键在于抓住规矩的“纲”。

政治规矩是带电的高压线


作为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遵守的各种规矩可以说难以尽述,不但包括党章、党纪的各种要求性或限制性规定,也包括国家现行的各种法律法规,还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这些种类繁多、细致入微的纪律文件和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织就了一张细化到行为层面和意识层面的党内“法网”,全方位规范着每一名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


客观地说,让一个党员干部了解并掌握全部的纪律与规矩,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且不说各种党内规矩散见于各时期的文件决定、法律法规当中,难以全面集纳、牢记在心,即便是那些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也难以随时了解并全面掌握。但是,这并不是说党员干部“规矩意识”的养成就无从下手了。


作为一个政治组织的成员,党员干部最根本的是要遵守政治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

2014年11月上旬,中央巡视组在反馈给河北省的“问题清单”中指出,一些领导干部不守政治规矩,“有的热衷于讲段子,传小道消息”“有的崇尚圈子文化,小圈子多”等等。


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中,主要规定了六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处理依据,其中之一便是“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另外五类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处分依据是: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决定;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泄露党和国家秘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副研究员姜胜洪认为,在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通讯技术高度智能化的今天,政治谣言和错误观点频频出现,很多人出于好奇心,见风即雨,人云亦云;有些人以“消息灵通人士”自居,捕风捉影,以讹传讹;有些人法律意识淡薄,认为法不责众,对谣言肆意传播。无论传播者是否存在主观上的恶意,在客观上都会起到“二次传播”甚至“N次传播”的作用。尤其是当前,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不强,不负责任地议论、传播小道消息,甚至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由于党员干部身份的特殊性,助长了政治谣言的“可信度”。


有时事观察人士指出,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六类行为,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不容,多年前就被中央强调为“六个决不允许”。但时至今日,触碰红线的问题依然严重。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大趋势下,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绷紧政治规矩这根弦,千万莫触“高压电”。


国家法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无论是道德修养、思想品格,抑或社会规则、行为准则,底线都是最低标准,是要遵循的起码规则。


对所有公民来说,国家法律是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更应带头遵守这条底线,逾越之后需要付出更大代价。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共产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那么,除了“自觉”遵纪守法以外,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有几个关键词尤其需要注意。


其一,“带头遵守”。这是对党员干部的一项基本要求。2013年2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对于领导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具体内容,习近平总书记也进行过详细论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其二是“法治素养”。对于领导干部来说,这是一道准入门槛。“不掌握这些,你根据什么制定决策、解决问题呀?”2013年3月1日,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


其三是“依法执政”。正所谓“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作风规矩”要引起高度重视


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不仅体现在遵守国家法律上,也体现在“作风规矩”的订立和执行中。事实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本身就是党内的优秀传统,属于“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如果将“作风规矩”细化到行为层面,可以分成工作作风规矩和生活作风规矩。


在工作作风规矩之中,“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无疑是重中之重。“八项规定”对调研、会议、简报、出访、警卫、报道、文稿发表、勤俭节约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六项禁令”则明确提出: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2.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3.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4.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5.严禁超标准接待;6.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据《廉政瞭望》所做的一项不完全统计显示,自党的十八大至2014年年底,中央层面发布新规近30条,平均一个月确立一条。其中,与工作作风相关的新规矩约占37%,与生活作风相关的约占56%,与学习相关的约占7%。可见,规范官员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是两年来中央的重点工作之一。


党纪对党员干部的生活规矩有特殊要求。比如,如果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且“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可能被开除党籍。在我省,领导干部操办婚礼丧礼前要进行书面报告,而且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再比如,婚姻出轨行为并不算违法,《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处分条例》并没有相应规定,但为党纪所不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比出轨更为严重的是包养情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答》中对包养情妇(夫)的认定做了具体解释:包养者是党员,在一定时期内为异性提供“钱财、住所等生活来源”,与对方保持“经常的、较稳定的不正当两性关系”。满足这个条件就属于包养情人,可以被开除党籍。


“工作规矩”应带头身体力行


当然,党的规矩还包括各单位开展工作的行为准则,也就是工作规矩。以请示汇报为例,这是党内的一个规矩,需要遵守。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我们这么大的党、这么多党组织和党员,如果都各行其是、自作主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不干什么就不干什么,那是要散掉的。”


有评论指出,一些特权思想严重的“特殊党员”,走向堕落的轨迹都是从破坏工作规矩开始的,值得警惕。需要注意的是,“守规矩、讲规矩”虽然能使党员干部不犯事,但“不犯事”不是“守纪律、讲规矩”的最终目的,党员干部不能以“守纪律、讲规矩”为借口,不干事、无担当,做“太平官”,而应该敢于创新、有所作为。


在2012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讲实话、干实事,敢作为、勇担当,言必信、行必果。”2013年,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的讲话中,他又强调“该承担的责任必须承担”,“要有担当意识,遇事不推诿、不退避、不说谎,向组织说真话道实情,勇于承担责任”。今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与中央党校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提出:“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


可见,“守纪律、讲规矩”是底线,有作为、敢担当是标准,两者不可偏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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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题 背景知识


 突发事件中地方政府的媒体应对方略


一是转变心态,主动发布。


当前,随着传播媒介的高度发达,舆论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一味地躲避、隐瞒、干涉,只会进一步误导记者和公众。因此,政府部门要切实转变心态,积极应对舆论。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不能躲闪,不论是否愿意和媒体打交道,都要主动邀请媒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放新闻通稿等方式,及时坦言,表明政府的立场态度、处置措施和工作进展,以抢占先机,赢得主动。要注意充分发挥网络媒体传播快速的优势和传统媒体权威性高的优势,使两者互补,有效联动,形成舆论合力,让网络媒体受众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全面、真实、权威的突发事件信息,进而形成健康的网络舆论。


二是精心准备,统一口径。


“未雨绸缪,有备无患”。只有准备充分才能在突发事件媒体应对中稳住阵脚,沉着冷静,从容应对。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处置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机构,与主管宣传工作的部门密切协作,1小时内完成新闻通稿的撰写并报送主管组织审查后用一个口径发布,同时要将详细情况及时报送上级部门和地方党委。新闻通稿力求准确、精炼,阐明事件的起因、涉及范围、处置措施、阶段性效果、事件的最新进展等重要信息。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由单位一把手自己担任或指定特定人员担任事件新闻发言人,按照通稿进行最权威、最准确地接受媒体的采访。记者走访知情人员时要陪同,掌握第一手信息,与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共同把好报道关。同时,要加强对调查处置人员和接诊医护人员的教育培训,在未经应急指挥部门授权的情况下,严禁任何人接受任何媒体的任何形式的采访,以防止意见、观点的不统一。


三是迅速回应,把握导向。


在突发事件发生后,最重要是要在公众还没有掌握事件真相的时间内,即“第一时间”内向媒体公开和发布信息,哪怕这个信息是不完整的。只有主动、及时、充分地发布信息,才能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才有可能杜绝或者才有可能缓解网上各种议论、流言、猜测的压力,才能把握导向,提升公信力。有专家提出在突发事件中应对媒体应坚持“黄金四小时”原则,即突发事件发生后,数小时内媒体就可能将事件传播、发酵,形成重大舆论影响。所以,政府必须在4小时之内发出权威的声音,抢占舆论主动权,要成为事件的“第一定义者”。在首次发布信息后,还要注意信息的及时续报。对突发事件发生过程中的处置措施、阶段性效果、事件的最新进展等都要及时向媒体通报。在事件处置完毕后,更要及时向媒体通报事件的各种详细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做到有始有终。


四是准确有据,避免模糊。


诚信是各级政府赢得群众信任的根本基础。因此,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一定要向媒体和公众说真话。新闻发言人一定要事前与单位决策人进行深入沟通,准确理解决策者意图,吃透相关政策,明确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在接受采访时,要态度诚恳,尽量把记者和公众最关心的东西发布出去,少提领导,多列数字、事实和采取的措施。如果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也应该如实告知,这样才能赢得信任。切忌“可能是”、“大概是”、“也许是”等模凌两可的表态。对一些尖锐敏感的问题或诱导性的发问陷阱,一定要冷静分析记者的意图,避实就虚,去繁从简。对难以当场答复的问题,可推至待调查核实后或下一次回复,而决不能信口开河,随意编造,草率定论,导致掉进陷阱或提供的信息与事实相距太大,成为把柄被媒体炒作。


五是查明身份,跟踪舆情。


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前来采访的记者身份要进行核实,注重防范不良记者和假记者借机敲诈。当现场发现暗访暗拍的记者时,切不可盲目干涉,更不可不管不问。要冷静对待,有理有节,并迅速与宣传部门联系核实其身份。若为假记者,可婉言拒绝其采访要求或直接通知公安机关。对个别不良记者别有用心的采访,可在交涉协商时进行录音录相取证,请宣传部门出面交涉,依法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投诉,以及时纠正和制止不实报导和敲诈行为。要依靠和争取主流媒体“先报”,占据舆论制高点,让新闻“卖点”迅速贬值。要注意跟踪监测有关突发事件的舆情动态,收集相关舆情资讯,一旦出现不实传言、谣言,要迅速作出研判,主动向媒体和公众提供正面信息或用新的热点吸引公众关注,及时进行引导和说明,切忌对不实报道进行反击,防止为媒体提供更多的报道素材。


六是加强培训,提升能力。


要把“如何处置突发事件、如何面对媒体”列入干部职工日常教育培训内容,加强与媒体记者的互动,了解新闻发布艺术,掌握新闻发布技巧,提高应对媒体的能力。要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意识地培养一批有一定影响的写贴人、跟贴人和网评人,为舆论引导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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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题 背景知识


官方网站互动不足


如果登录“广东人大网”,点击“代表在线”栏目,可以以链接方式找到12位人大代表(包括全国人大代表和广东省人大代表)的博客、微博。虽然广东公布的数量不多,但这么做的地方并不多。登录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与代表互动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大部分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都不提供群众与代表及时交流沟通的平台。


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设有“代表信箱”栏目,但无法点击。“江西人大新闻网”页面上虽然有“人大论坛”板块,但点击后却显示“您访问的网页不存在”。有的省级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比如四川省、吉林省、辽宁省、浙江省的人大常委会网站,并没有类似的互动板块。


“上海人大公众网”在页面右侧设有“网友意见征集平台,”网友可以匿名提问并留下建设性意见,截至3月37日,已有1519条留言。同时,上海市人事代表工委代表工作处会在网上答复网友,但与留言数相比,14条的回复有些杯水车薪。


中国青年报记者统计发现,很多省的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都有网上信访、主任信箱、群众信箱、人大论坛等类似栏目,但是,这些板块有的不在醒目位置,有的活跃度很低,在运行中难免会存在“有名无实”的情况。


在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的官方网站上,有“网民互动”栏目。其中,网民在“人大论坛”下可以快捷的留言,但网友2012年的留言数只有5条。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的“人大论坛”中设有“民生论坛”,记者发现,帖子最后更新于2011年3月17日。


以陕西省的“人民论坛”为例,2012年网民的留言中反映的问题包括了西安市区要不要安装噪音隔板,农村的科技信息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陕西居民何时放开“港澳自由行”,渭南市到西安市的公路交通等问题。但是,在论坛中,没有人就这些问题给予关注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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