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城市管理局雨花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创建迎检应急工作方案
为切实搞好创建迎检工作,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责任,明确要求,全员上路,全力以赴,抓好督查整改和整治,确保全国文明城市检查验收中不拖后腿、不扣一分。
二、工作任务
1、严格落实整改。继续抓好市、区交办和群众投诉的问题的整改;
2、认真开展督查。按照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开展问题排查,指导、督查各街道、乡、镇开展创建精细化管理和整治;
3、协助解决难点。协助街道、乡、镇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其他部门解决综合性问题;
4、加强迎检监控。迎检期间,与街道、乡、镇共同进行市容管控,防止违章经营、不文明行为和影响创建迎检的事件发生。
5、加强应急处置。及时反馈并处置违反门前责任制、重大影响市容秩序和容貌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协助做好迎检突击工作;
三、工作措施
1、联点负责。区城管局机关全体人员、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关科室联点街道、乡、镇(见附件1)。
2、成立应急处置机构。成立雨花区城管应急指挥处置机动组,由朱兵同志任组长。成员:特勤中队7人;大队机关科室10人;区城管警察大队一中队4人。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开展联点工作。要求联点人员全部下到相应街道(乡、镇)与城管办人员一道进行巡查、管控和整治,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须报经总负责人同意方可离开岗位。
2、切实做好应急处置。
①应急处置分队24小时备勤,保持通讯畅通(夜间晚11时至次日凌晨7时,主要由大队晚班中队负责出警)。
②能够当场纠正的当场纠正,不能当场纠正的,以《限期整改书》的形式,要求相关街道(乡、镇)、执法中队、限期改正。警察大队以出警的方式进行保障,紧急行动时随队保障。
③时间要求:应急处置分队必须在接到指令后城区10分钟、城郊15分钟到达现场,非特殊情况必须在10分钟内完成处置。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①所有联点人员与联点街道、乡、镇责任共担,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中被扣分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实行问责。
②应急处置和紧急调度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