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管工作需要处理好四大关系
王俊寿
当前,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金融监管形势,不断提高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成为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银行业监管工作要科学研判监管形势,理清监管思路,正确认识和处理新时期银行业监管工作中四个方面的关系,始终牢牢掌握监管工作的主动权。
同心同向,处理好党建与业务的关系。习近平同志强调:“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建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党建工作抓不好,思想就会失去“主心骨”。为此,在银行业监管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通过强党风促政风,让监管作风硬起来,使各级监管人员敢于担当,形成解决难题不绕弯子、遇到问题不捂盖子、承担责任不撂挑子的优良作风。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保障,压紧压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以批评和自我批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风建设为有力抓手,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坚决避免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状况,使二者同频共振、有机统一,形成相互促进、共同提升的良性循环。
殊方同致,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监管与服务对立统一、相辅相成。说对立,是因为监管与服务职能各异、各有侧重。监管,讲求火眼金睛防风险,雷霆万钧治顽疾,激浊扬清、正本清源,消除各种风险隐患;服务,讲求春风化雨促发展,润物无声惠民生,为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说统一,是因为监管本质上是公共服务,监管与服务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银行业健康发展,为了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因此,银行业监管工作要坚持“零距离服务、等距离监管、有距离交往”的原则,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服务的态度和精神做好监管工作。一方面,坚持“铁心监管”,聚焦监管主业。秉持“严格监管就是最好的服务”理念,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坚持“贴心服务”,助力地方发展。尤其要全力以赴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统筹兼顾,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银行业监管工作不能抱残守缺、固步自封,而要鼓励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创新;同时,要继承长期以来形成的好传统、好经验,不能舍本逐末,不搞哗众取宠的伪创新。创新要聚焦普惠金融这一总体规划,鼓励和推动银行业开展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的层次和产品,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尤其是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同时,搞创新也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推进,不断积小胜为大胜,图近功至恒远,做到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强调创新的同时,要坚持传统信贷业务仍然是银行业的压舱石和顶梁柱,使创新始终围绕回归本源、专注主业来展开,围绕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这个总目标和大方向来展开。
求同存异,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做好新时期银行业监管工作,面对的问题十分错综复杂,只有把局部问题放到全局之中来考虑,才能避免一叶障目、不见森林。同时,只有充分认识局部问题的特点和差异,才能避免大而化之,增强监管的实效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既把握共性、又区别个性,既掌握一般、又突出重点,达到既见“森林”又见“树木”的境界。一方面,应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央精神和银监会的统一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理解政策的内涵,在原则上、方向上始终与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绝不能打丝毫折扣,坚决推动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立足于当地实际,考虑经济基础、区位优势、资源禀赋等情况,在中央精神指导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防止监管工作简单化、“一刀切”。
(作者为新疆银监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