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转载 2017年06月30日 11:24:57
2017年云南省大理州事业单位招聘923人

招考公告头图.png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大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及《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规定,经大理州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7年云南大理州全州各级事业单位计划公开考试招聘(以下简称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23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范围:经批准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除外)。

    对象:除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以外,符合岗位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大理大学2017年应届毕业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不限户口或生源地限制(见岗位表)。

    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对象: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事业单位2017年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公告》的规定执行。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报考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及招聘单位面试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2013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而被禁考的人员;

    (五)参加大理州2017年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六)2017年4月17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四、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须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

    报名网站地址:www.ynrsksw.cn,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09:00至4月17日18:00;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

    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4月11日10:00至4月18日18:00;

    本次招聘考试将在2017年4月18日18:00前完成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本次报名资格初审所有岗位提交人工审核,审核结果及时反馈。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可直接联系招聘单位询问。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否则可能因为审核不通过影响你本次考试报名。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报考岗位的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组织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要求考生提交相关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是否完全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以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请考生务必准确无误地提交相关报名信息,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请考生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将相关信息核对无误。

    如报考人员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盗用进行恶意报名,可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科提交书面申请,其申请被批准后,请考生重新报名。

 (三)报名岗位

    1.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凡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笔试结束进入面试前,招聘单位还将审核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格及学历等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后续考试资格。

    3.岗位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者高于3:1才能开考,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自然调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计划。因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在后续的笔试、面试阶段受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限制。

    计划调减公告于5月5日在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栏公布。

    (四)缴费

    1.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4月12日09:00至4月19日24:00完成交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两科共计收取笔试费用10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因考生个人原因届时不参加笔试、面试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2.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免交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免交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17年4月18日17:00前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证明材料。

    (五)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请考生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09:00至6月3日笔试开考前,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总计3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本次笔试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教师类(D类)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4.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专业类别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含实行统招统分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面试加分。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面试成绩加1分。

    4.考生信息复审。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发给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时根据岗位要求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要求的学位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相关证明(含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加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

    报考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人员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届时按照面试公告执行。

    烈士子女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大理州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需提供《军人随军家属申请报告表》。

    5、面试组织

    面试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暂行办法》组织实施,州级岗位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县市(乡镇)岗位的面试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公安局出具的户口证明)和面试通知书进行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根据云组通〔2012〕45号文件要求,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50%+面试成绩×50%

    在计算成绩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合成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合成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合成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录用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体检工作由各县市人社局、州级各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按合成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级进行张榜公示:笔试成绩公示第一榜,进入面试(或实作)人员公示第二榜,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公示第三榜,拟录聘人员公示第四榜。

    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有岗位空缺的,可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调取拟聘人员个人档案并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实行统招统分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照合成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工作人员,进入拟聘程序,经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办理调配手续,调入事业单位后,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连续计算。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人员被正式聘用的,服务时间计算工龄及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同等人员确定工资。

  八、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及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聘主管部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录聘通知下发后,录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招聘主管部门联系。该公告及全州岗位表可在www.yndlhrss.gov.cn、www.dali.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316(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科)

    监督电话:0872—2316730、2428015(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县市人社局咨询电话: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536810(传真:2120611)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525658(传真: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32638(传真:3121180)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147346(传真:7143577)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160562(传真:816135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742910(传真:8742902)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120473(传真:6122593)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522428(传真:5520089)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525708(传真:6520037)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521358(传真:4525933)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127050(传真:5127962)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21517(传真:4121299)

    州级招聘部门联系电话:

    中共大理州委党校:0872-2123121

    中共大理州纪委:0872-2319685

    大理州人社局:0872-2316328

    大理州教育局:0872-2319394

    大理州卫计委:0872-2316481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72-2367393

    大理州发改委:0872-2319748

    大理州国土局:0872-2316648

    大理州住建局:0872-2316684

    大理州民政局:0872-2209318

    大理州文体局:0872-2196026

    大理州农业局:0872-2316444

    大理州司法局:0872-2319405

    附件:点击下载

    1、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2、大理州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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