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贵州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精神,为进一步吸纳优秀人才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有力推进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我院决定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73名(详见《普定县人民医院2017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其中临床医学50名,医学影像2名,护理20名,药学1名,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按照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应届生必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4月30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3.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招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曾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面试
(一)报名
1.报名面试时间地点:
(1)遵义医学院就业处(大连路校区、新蒲校区):2017年3月29日11:00-16:00
(2)贵州医科大学神奇医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2017年3月30日10:00-16:00
2.报名费用:免费
3.联系电话:0851-38222713(医院人力资源部)
4.监督电话:0851-38222539(医院综合办公室)
5.报名材料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及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2张;
(3)本人填写的《普定县人民医院2017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普定县人民医院现场招聘人员负责对照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即安排当场面试,面试合格的现场签订意向聘用合同或学校提供的三方就业协议。
四、体检
待学生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普定县人民医院医院报到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经报名、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普定县人民医院进行3-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同时,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普定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工资管理实施方案》执行,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同等享受。
九、未尽事宜,由普定县人民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附:普定县人民医院2017年赴高校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表
普定县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