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养老服务业推进会上的讲话
段 林 毅
(2016年5月13日)
同志们:
今天省政府在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湘潭召开推进会议,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今后重点任务,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待会蔡振红副省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我汇报3个方面的情况。
一、全省养老服务业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五”以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有效回应社会需求,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我省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
(一)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党的十八大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以来,全省将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纳入省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市县监测范围,纳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作为全省10项重点服务产业和6个重点消费热点之一,专项编制发展规划,优先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带动下,全省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把养老服务业作为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民生有效抓手,长沙、湘潭两市被民政部列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衡阳、张家界等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株洲、常德等地作为健康产业重点发展,邵阳、永州等地结合精准扶贫不断改善老年民生,全省已有12个市州35个县市区出台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意见,11个市州103个县市区建立高龄补贴制度,13个市州110个县市区建立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制度,全省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70%,已呈现出党政重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良好发展氛围。
(二)出台了一批优惠政策。国务院2013年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后,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全省在贯彻落实中,强化协调配合,先后在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扶持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信贷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建立制度文件30多个,尤其是今年省人大颁布实施《湖南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后,更加强化了养老服务业发展法治支撑。各地在贯彻落实中,积极破解发展难题,细化实化具体操作办法,长沙、湘潭、湘西等地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岳阳、怀化等地将养老机构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株洲、张家界等地优先保障养老机构建设用地,常德、郴州等地实施养老机构水电气等基本费用减免政策,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落地,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多项经验走在全国前列,多次得到民政部肯定和推介。
(三)采取了一些创新举措。全省统筹养老事业产业发展,坚持优势优先,大胆改革创新,走出了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路子。省民政厅和长沙市政府连续3年举办养老产业博览会,带动投资4亿多元;张家界、怀化、湘西等地大力推进“养老+”发展战略,初步实现与旅游、生态、健康等产业融合;株洲、衡阳等地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引进专业机构,推进品牌化、连锁化经营;湘潭、娄底等地大力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医疗机构转型兴办养老机构,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医疗站所,深受群众欢迎;常德等地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开展“互联网+”行动,有效整合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服务;怀化等地积极推进机构与社区、公办与民办合作,永州等地深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运营体制改革,湘潭、郴州等地建立财政补贴制度,岳阳、邵阳等地建立民办机构运营补贴制度。在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下,全省养老服务业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四)提高了供给质量效益。各级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持续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年标准达到5856元和3000元,城市“三无人员”年救助5185元,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养老机构责任险全面铺开,托底保障了困难群体,刺激了有效消费。大力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30多亿元,引导社会资本300多亿元参与,全省已建成市县福利院121所,农村敬老院2065所,村级五保之家1973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648个,城乡养老示范点1648个,农村幸福院6911个,养老床位总数达到27.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3张,基本形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机构建设管理标准,常德、岳阳等地大力推进养老机构法人登记,益阳等地引导专业社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永州等地大力培训养老护理员,全省累计培训2000多人次,有效提高了供给服务质量,为“十三五”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也有力服务了全省精准扶贫和全面小康建设大局。
但是,与我省人口老龄化严峻形势、社会需求期盼相比,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供给总量不足。全省养老机构总体不足,床位总量仅27.5万张,老年人养老床位占有率仅23‰,低于全国30‰的平均水平,远低于国际通用标准,也是全省民政“十二五”发展未完成的一个重要指标。二是供给结构不优。一些政策没有细化实化,难以落实落地,民间资本、专业力量进入动力不足,全省除少数高端养老和政府托底的事业养老外,大众需求的养老服务占比很低。三是供给质量不高。现有养老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福利待遇较差,机构运转相对困难,尤其是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缺失,群众普遍关注的医养结合处于初级阶段,相关机构数量短缺,护理型养老床位数量严重不足,后续发展任务繁重。四是供给效益不佳。机构投入产出比不高,养老床位既总量不足,又还有较高的空置率,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尚不健全,尤其是个别机构消防等安全隐患风险较大,监管力度还需强化。这些问题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明确养老服务业发展重点
“十三五”时期,全省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在全省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发展规划。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及民政部《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我们编制了《湖南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下步还将编制全省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全省要建成养老床位53万张以上,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5张以上,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30%;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0%以上;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2018年要达到100%。这些指标是参照民政部的要求提出的,只是全国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已经反复与发改等部门对接,纳入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配合规划的实施,“十三五”期间,全省将新建、改扩建基层养老服务设施1.5万个、乡镇敬老院700所、市县公办福利机构120个、养老信息服务平台150个,这些任务将分解到各个市县,各地在执行中只能高不能低,要抢抓当前各项规划编制机遇,编制养老服务业专项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进养老供给改革。按照“973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97%的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3%的机构养老,3%的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不断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养老服务综合改革,长沙、湘潭2个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和常德、郴州2个省级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市,要进一步创新发展带动全省提高发展层次。加快发展模式改革,在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降低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登记审批程序,落实税费减免、金融扶持等优惠政策,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的积极性。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按照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原则,将所有社会老人纳入服务范围,由传统“补砖头”向“补床头”转变,对民办养老机构进行建设、运营、培训补贴。大力推进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公办与民办、机构与社区合作,在国有资产不流失、养老用途不改变的前提下,推进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发展,盘活闲置养老资源,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社会效益。
(三)托底保障特困老人。围绕全省精准扶贫大局,加快发展老年普惠福利事业。完善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制度,对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实现城乡统筹、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基本生活、照料护理标准。完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到2018年实现全省全覆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高龄失能护理补贴制度,加强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良性互动,根据失能程度给予适当补贴,实现对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全覆盖。完善高龄津贴制度,全面落实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政策,推动全省普遍建立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指导有条件地区,适当降低年龄限制,提高补贴标准。完善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规定,强化老年人维权举措,促进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融合,不断丰富优待内容,扩大受惠覆盖面,切实保护老年人各项正当权益。要完善高龄关爱机制,弘扬敬老爱老助老传统,积极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完善老年人意外险和养老机构责任险制度,切实保护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快医养结合发展。医疗康复是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我省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各地要认真落实,加快推进步伐。支持机构融合型发展,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战略合作,在医院开通老人预约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养老机构创办医疗机构,设立医务室、护理站,承担医院“病房”功能;充分利用城市过剩医疗资源,直接进行功能结构调整,转型为老年康复院、老年护理院。支持社区嵌入型发展,促进社区小型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卫生医疗机构合作,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支持设在社区的厂矿医院、职工医院、民办医院,设立专门老年病科室,开辟养老专门场所,提供专业的养老床位。支持居家监护型发展,统筹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布局,搭建居家老人与医疗卫生机构沟通平台,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五)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养老需求,将社区居家养老作为当前重点发展方向。按照就近方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建设,重点发展集日间照料、居家养老、完全托养和医养结合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社区小型养老机构,打造成 “家门口的养老院”,满足广大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深化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推进社区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加大医疗护理、康复辅具、文体娱乐、衣食餐饮等设施配套力度,为社区居家养老创造必要条件。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力度,促进养老信息和资源互联互通,大力培育专业化组织和“互联网+”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充分发挥城乡社区老年协会作用,培育发展各类老年人互助组织,鼓励和引导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家庭互助服务,打造老年人互助养老平台。
(六)完善农村养老服务。社会养老服务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各地要将农村养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养老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社区服务站(点)、村级活动中心等,建设农村幸福院、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日间照料中心(站)、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站)等养老服务设施,增强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等养老服务功能。加大农村养老服务支持力度,落实农村集体经济支持政策,增加的收入主要用于养老服务,财政资金也要重点向农村养老服务倾斜。建立城市与农村养老机构长期稳定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能力。
(七)完成重点民生实事。今年,省政府继续将 “新增养老床位2万张”列入2016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纳入了各地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省民政厅已经印发实施方案,任务明确到了市县和具体机构。全省全年总体任务是,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143所,新增养老床位8650张;新建改扩建市县福利院25所,新增床位5550张;新建城乡养老示范点902个,新增床位5900张。各地要按照责任分工,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排好时间表、路线图,按照规定进度要求,进行时间任务倒排,踩着关键时间节点,一环紧扣一环,做到一丝不苟。要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为抓手,科学规划当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十三五”规划,保持上下联动,抓好项目储备,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申报一批,进行“滚动实施”,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加强机构管理,降低入住条件,改善服务环境,提高入住率,充分发挥现有机构设施社会效益。
(八)夯实养老服务基础。聚焦养老服务发展基础要素,不断提升产业发展保障能力。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开展常态化的养老护理人员在职培训,全面实施持证上岗制度,鼓励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劳动力从业,建立培训补贴和岗位补贴制度,依法落实各项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待遇,稳定壮大养老人才队伍。加强养老服务基础数据统计,建立老年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科学制定养老政策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养老标准化建设,逐步完善机构建设、管理服务、绩效评估标准体系,运用行业准入、生产许可、合格评定、监督抽查等手段,提高养老事业高层次发展。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支持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设施建设,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限期抓好整改,维护广大民政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凝聚养老服务业发展合力
养老服务业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社会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良好工作格局。
(一)强化政策落实。近年来,中央和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政策文件,大部分地区也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方案或细则,从民政部、省政府去年以来的督查情况来看,全省政策落实总体较好,但也有个别地方重视程度不够,至今没有出台配套政策,没有出台贯彻落实省政府22号文件具体实施意见的市州,必须在今年6月底前出台,所有县市区必须在年底前出台。要坚持政策创制和政策落实并重,对中央和省里出台的政策进行细化实化,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强化协同配合。各级民政部门、老龄委成员要继续积极作为,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养老服务业发展摆上更加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建立专项领导议事协调机构,定期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认真履职,共同协商具体发展措施,各级老龄委、民政部门要落实主体职责,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和协商,争取方方面面的配合和支持,形成做好养老服务业的工作合力,加快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三)强化保障机制。全省民政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已经省政府审定印发,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也将尽快出台,各地要结合实际尽早编制地方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各地“十三五”规划总体安排。要争取加大财政投入,市、县要全面落实福利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要完善公办养老机构经费保障,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提供无偿或低收费供养,足额保障护理服务机构工作经费。要全面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强化土地供应、城市规划、税费减免、金融支持等具体举措,不断改善养老事业发展环境。
(四)强化推进力度。要用好改革关键一招,敢于在养老服务业领域先行先试,国家和省里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要加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大胆改革、加步快跑,发挥带头作用,没有纳入改革试点的地区要借鉴先进经验,打造各自特色。要强化督促检查,养老服务业是国家层面的督查重点,今年养老床位建设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后,更是省政府督查的重中之重,各地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抓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落实,提升全省养老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
同志们,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国家有要求,社会有期待,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用发展的眼光、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举措,推动养老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