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天心区分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我局应对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事故的处置能力,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安全危害和影响,依据市规划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干部职工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
二、依法规范。促使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
三、统一领导。坚持在天心区委区政府、市规划局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体制。
四、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尽量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事故的发生;同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上减少突发事件、事故造成的损害。
五、提高素质。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有关领导和人员的处置、指挥能力。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在天心区委区政府、市规划局的领导下,成立长沙市城乡规划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导、协调和处理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审批执法一室、二室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主任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遇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及时调整补充。
第四章 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一)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分析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亲临一线组织处置。
(三)负责全局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一)收集小组成员工作意见,向组长提出工作计划及安排。
(二)协助组长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安全事故相关事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后勤保障的组织与领导。
(三)负责对领导小组成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一)遇发生火灾、地震、恐怖袭击等公共突发事件,及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二)负责信访等群体性事件处理,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现行、逐级抬升”的工作模式,对上访人员的过激行为进行合理处置,不能阻止的及时向应急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汇报。
(三)负责做好分管辖区内建设项目安全保障工作,对于危房翻建项目做到及时勘测、及时审批,避免出现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职责
(一)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报表上报、文件管理。
(二)负责安全标识标牌制作。
(三)负责日常电源、门窗消防安全的检查工作。
第五章 突发性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危房翻建的应急处置
对于城市个人住宅申请危房翻建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因水淹、火灾等情形造成的危房,开辟绿色通道。具体处置办法如下:
· 经办人第一时间到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时发现确较危险,可能引发安全责任事故的,允许先行拆除;无需申请人提供房屋安全鉴定书。
· 提供必备资料后可立即进窗办理,3个工作日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上访冲突的应急处置
我局的上访工作原则由审批执法室根据辖区分工接访,再由经办人根据业务对口原则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处置办法如下:
(一)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规划管理,防止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以便从源头上预防群众集体上访问题的出现。
(二)局工作人员发现群众来访时,应立即告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并将群众带到相关经办人办公室。
(三)负责接待的同志应认真听取来访群众陈述的基础上,给予答复、解释或说明。
(四)有关经办人一时难以答复的问题,可以边解释边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能立即答复的应立即向群众代表答复,需调查后答复的,由办公室登记来访人信息后,按信访事件办理期限给出书面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