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缓刑考验期满又犯罪的人,不可能构成累犯
152、军警人员持枪抢劫不是从重处罚情节
153、假释考释期内犯新罪,如符合条件,该新罪仍可适用缓刑
154、行政拘留不能折抵刑期
155、假释或者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不构成累犯
156、如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假释考验期内,仍可行使这些权利
157、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或发现漏罪,经过的考验期一律归于无效
158、叛逃后又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任务的,并罚
159、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返叛逃罪的,从重处罚
160、收受贿赂,而徇私枉法、枉法裁判的,择一重处罚
161、先徇私,后收受贿赂,并罚
162、索贿后,徇私的,并罚
163、盗窃真信用卡在ATM机上取钱,成立盗窃罪
164、盗窃真信用卡在银行柜台适用,成立盗窃罪
165、盗窃假信用卡在ATM机取钱,成立盗窃罪
166、盗窃假信用卡在银行柜台使用,无论行为人是否知道是假卡,均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167、甲盗窃真信用卡,交给乙使用,乙无论怎么用,均为盗窃罪共犯
168、甲盗窃真信用卡,甲告诉乙是捡到的,乙在ATM机上用,甲乙均为盗窃罪;乙在银行柜台使用,甲乙均为盗窃罪,两种情况均成立共犯
169、甲盗窃真信用卡,透支的,不属于透支的信用卡诈骗罪,成立冒用他人信用卡的信用卡诈骗罪,与盗窃罪并罚。
170、主观窃取一般财物,客观盗得枪支弹药的,成立盗窃罪
171、被害人横穿高速公路造成交通事故,不成立交通肇事罪
172、将贵重金属从境外走私至境内,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173、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以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
174、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
175、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数罪并罚
176、显示假币证明自己有能力履行合同的,不成立使用假币罪
177、将假币存入自动取款机,然后取出真币的,成立使用假币罪,与盗窃罪并罚
178、盗窃假币后持有、使用的,仅认定盗窃罪
179、无盗窃假币故意却盗窃了假币,事后使用的,并罚
180、使用假币另触犯诈骗罪的,只定使用假币罪
181、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入其它纸张、制作成假币的,成立伪造货币罪
182、单位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保险诈骗罪
183、盗窃定额支票,不论行为人盗窃后是否使用、如何使用,都成立票据诈骗罪
184、盗窃定额制片之外的不记名、不挂失支票的,成立盗窃罪
185、盗窃、骗取、抢夺他人真实有效的信用卡,但不使用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186、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定职务侵占罪,如果是国有身份,则定贪污罪
187、仅制造保险事故,未向保险人索赔,不定数罪
188、抗税致人重伤、死亡,构成故意伤害、杀人的,择一重
189、传销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按处罚较重的处罚
190、消极安乐死,即经濒亡患者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任其死亡,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191、积极安乐死,即提前用药结束患者生命,定故意杀人罪
192、自杀者主动要求别人提供工具自杀的,提供者无罪
193、以暴力、威胁或其他心理强制方法,使他人自杀的,成立故意杀人罪的间接正犯
194、数人无共谋同时故意致1人轻伤,不能确定是谁干的,都无罪
195、数人无共谋同时故意致1人重伤,不能确定是谁干的,都未遂
196、数人过失致人死,查不清谁干的,都无罪
197、自伤无罪,但军人战士自伤除外
198、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无犯罪未遂问题,如客观未造成轻伤结果,不构成犯罪
199、连续伤害他人,即使法益是同种的,只要不是同一的,认定为同种数罪而非连续犯
200、无法预见被害人是****而****的,应认定为普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