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强调,要不断锤炼务实担当的优良作风,严格按党的政策办事、按组织原则办事、按规章制度办事,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担当。敢于担当是干部的本职要求。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则是组织部门的当然职责。培养造就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组织部门必须要有坚如磐石的担当气概。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首要在于立好干部选任的“风向标”。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用人导向是无形的力量。在好干部标准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敢于担当。但是,仍有少数干部不敢担当:有的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忙推脱;有的表面出工实则无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还有的甚至借口“规矩多了”“要求严了”“管得紧了”,对自身职责本分不管不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干部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这“五个敢于”就是新时期干部敢于担当的核心内涵。落实到干部选任过程中,必须始终将用人导向聚焦于担当,让选干部用干部的过程,成为发现干部担当精神、担当能力的过程,真正把有锐气、勇作为、敢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还要大力宣传实际工作中敢担当、会担当、善担当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担当光荣、担当可贵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干部的担当潜力。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关键在于考准干部实际的“担当力”。敢于担当是身为干部的基本素养,也是当好干部的时代责任。干部敢于担当的基础是“实干”,组织部门敢于担当的根基则是“实察”。干部究竟是真担当还是伪担当,是会担当还是乱担当,不下功夫难见“原形”。特别是在当前,面对发展改革稳定诸多纷繁复杂的工作任务,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能否自觉看清大势、盘清大局、理清思路,在推动深化改革方面能否主动明晰责任、明确路径,在推动社会和谐方面能否有效解决分歧、解开疙瘩、解除危机,都是对干部担当精神和担当能力的实际考察,也是组织部门评判干部是否敢于担当的实践标尺。组织部门必须要有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通过深入细致的甄别考察,既坚持群众公认又注重工作实绩,既考虑得票情况更突出综合考量,对干部的“担当力”作出实事求是的准确评判,让那些敢于担当的干部心无旁骛、后顾无忧地干事创业,让那些不敢担当、不愿担当、不会担当的“泥菩萨”过不了河。
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保障在于守牢干部工作的“硬规矩”。是否敢于担当,是对干部素质能力的考验;选用干部是否敢于担当,是对组织部门履职尽责的考验。无论是谁的担当、是什么样的担当,都离不开具体规矩的“硬约束”。对于组织部门来说,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就不能毫无根据“乱表态”,更不能不负责任“耍任性”。只有严守政治规矩、谨遵组织原则,时刻紧扣好干部标准,切实把公道正派贯穿发现干部、培养干部、使用干部的全过程,才能挺起敢为好干部“说硬话”的“铁脊梁”,也才能为干部踏踏实实干事创业立起“立得住”的“防护墙”。(作者:江苏省宿迁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