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租房黑中介需综合施策
王先生刚住进隔断房俩月,中介就以扰民为由强行要求其搬离,中介不仅砸了王先生合租室友的隔断房“示威”,而且合租房内4户均被盗。日前,多名租房者反映遭遇了类似经历。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有关房屋中介强行毁约的投诉出现爆发态势。几乎无一例外的套路是,租房人前脚刚交了房租,后脚就被以各种理由毁约,而租户想要回房租却难上加难。种种乱象背后,这一间间出租房犹如钓鱼诱饵,隐然指向志不在中介费的“黑中介”。
应该说,每个异地就业者都或多或少地有过租房经历,通过依法经营的中介,租到称心如意的房屋能减少很多奔波劳累。一旦遇见收完钱就毁约的黑中介则将不胜其烦,难以安居。笔者认为,净化租房中介市场,打击黑中介,显然不能靠租房者单打独斗,而是由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发力,向黑中介说不,改变租房者的弱势地位。
规范中介经营行为、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解决纠纷的职能属于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而黑中介之所以敢于肆无忌惮地背信弃义,肆意违反合同约定,侵犯租房者权益,主要在于监管过程出现疏漏,导致违约成本太低。一般而言,要是中介违约在先的话,不仅要退还相应中介费和代为收取的房租,而且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有欺诈行为还要承担三倍赔偿。
然而,一些黑中介每隔一段时间更换一个地方,让租房者根本找不到人,主张索赔更是天方夜谭。而且黑中介改名换姓后还可以继续欺骗更多租房者。对此,不妨利用大数据技术,健全实名登记信息和黑名单制度,杜绝黑中介更换马甲后四处危害他人,并将其违约行为如实记录在案,供租房者查询后作为交易参考。这样一来,无论黑中介如何变换名称和地址,其违约劣迹都不能抹掉,租房者选择中介公司时也将有所防备,不再总是掉入同样的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黑中介驱赶租房者时所用的方法已超出了普通民事纠纷范畴,属于应受治安处罚或刑事制裁的行为。在租赁期内,租房者对房屋的合法占有权受法律保护,哪怕超过了租赁期,未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租房者的权利仍应得到保护。根据有关报道,黑中介带人私自闯入租房者房间内砸门、砸隔断、扔东西,其行为显然构成治安违法,应受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则将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应受刑罚制裁。此外,如果能够查实黑中介专门以出租房屋为诱饵,不断欺骗租房者交纳房租后再毁约赶人的,则已涉嫌诈骗犯罪,而非简单的民事违约。对此,公安机关不应视而不见,理当及时介入,拔掉黑中介作恶的牙齿。
安居才能乐业,对于无房的拼搏一族,租房绝对是一件大事。然而,租房者又处于弱势地位,没有时间和精力与黑中介纠缠不清,有时不得不忍气吞声,破财消灾。为此,监管部门必须果断介入、综合施策,向黑中介说不,纠偏租房中介和租房者之间不对等的博弈力量。只有这样,才能让黑中介在市场上没有立足之地,让租房者感受到安全感和舒适感,少些闹心和折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