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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有多家媒体报道,上海、湖南两地6家大型医院医生收受药品回扣占药价比例高达30%至40%,部分药品中标价高出市场价数倍,医生倾向于开回扣比例高、金额大的药品。
医生开药收回扣,不是新鲜事,从上个世纪90年代就已存在。2006年新华社就播发了《一份令人震惊的药品回扣清单》等系列报道,引起卫生部门高度重视。然而多年过去了,尽管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断加大整治力度,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出台政策降低药价,然而药品回扣问题依然难绝,俨然成了一个顽疾。
【标准表述】
[原因分析]
药费占医疗费用比例过高。国家卫计委在《2015年我国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中指出,全国医疗总费用中,门诊药费远高于一些发达国家药费在医疗费用中的占比。一些公立医院“以药补医”格局没有打破。政府投入少,一些医院想创收就只能实行药品加成,默许医生开大处方。
追责制度执行不到位。国家卫计委曾发出相关禁令,提出“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由于缺乏足够的执行力,禁令在一些地方成了“稻草人”.
医生的技术劳动价值与其薪酬待遇不相匹配。一些医生通过“超级大处方”来追求药品和医疗器械回扣,或者违规收受病患红包。这些行为又导致人们将整个医生群体“妖魔化”.而当前药价虚高和以药养医现象的存在,在于药品回扣问题迟迟未解决,这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不健全和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尚未理顺紧密相关。
[参考对策]
一要实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全流程改革,调整利益驱动机制,破除以药养医,建设符合国情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理顺药品价格,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药品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供应充分。
二要深化药品供应领域改革,深化药品流通体制改革,完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国家药物政策体系。
三要解决激励机制问题、保障医务人员收入要作为医改的重要任务。这需要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