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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玩耍,不料祸从天降,一个酸奶瓶砸到2岁女孩头上,医疗费花费8万余元。找不到肇事者,家长将重庆某小区159户“有嫌疑”的居民告上法庭。经过历时两年多的取证审理, 13日,该案正式宣判。法庭认为,整栋楼的第2~33层,共448户居民都不能排除实施加害行为的可能性,因此,每户向原告补偿360元。
细细模拟题及详细解析
【模拟题】
对于本次案件中赔偿均摊的判决,你认为怎么样?
【社会现状】
女童被砸事件绝不是个案,高空坠物伤人损物事件时有发生。2009年在武昌粮道街顶秀嘉园A栋,一名路人被空中落下的砖头砸伤。2010年武汉洪山区雄楚大街绿汀雅境小区的保洁员、50多岁的马吉芝做清洁时被楼上抛下的硬物砸伤,额头被缝14针;同年在汉口汉正街石码正巷一栋15层高楼,坠下两个拳头大小的健身球,其中一个球将一名过路女商户的头部砸伤;2014年4月海沧未来海岸蓝月湾小区24号楼一天发生两起高空抛物事件,一起伤了路过孩童,一起砸坏了四楼业主家的雨蓬;2016年58岁的一位老人带着小孙子在小区内闲逛被高空抛物砸伤。像这样的事件举不胜举,为何高空抛物伤人损物事件频频发生,却得不到重视呢?
主要原因大致上有两个——其一,部分市民被高空坠物砸到后,因为没受伤或后果不严重,大多选择息事宁人。其二,不少市民被高空抛物砸伤后,不知该找谁来负责,于是事件不了了之。
本次案件虽然存在很多争议,但其也成为了一个案例模板,对于受害者来说,他们能够找到维权的道路,也是对于高空抛物行为的一次教训。
【参考分析】
这起案件历经两年多的取证和审理,法院最终判定“有嫌疑”的448户居民遭连坐,每户向原告补偿360元。针对这一判决结果,尽管到庭的十几户被告均表示能接受,但大多网友却表现出不赞同,认为这样很不公平。
其实,法院判决出这样的结果,也不是随意而定的,它依据的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该规定称,“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这448户居民最终之所以遭连坐,一是其居住的建筑物处在可能加害的区域,二是其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
客观而言,对于此类高空坠物,不可能做到有案必破。从这一点上来说,对可能的加害区域中“有嫌疑”的住户进行连坐,体现了法律对受害一方权益的保护。而这种连坐其实是用小的不公平换取大的公平,不仅体现了立法智慧,也充满了人情味。
不过,这种行为并不值得称赞,毕竟这种连坐,只是在公安机关没有破案和确认物业对小区管理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前提下,无奈采取的一种兜底措施。这告诫我们的公安干警,不能因为有这一兜底规定,就降低了破案的积极性,否则就是不作为;这也告诫我们的物业,不能因为有这一兜底规定,就忽视了对小区的安全管理,否则照负连带责任。
而且,本案同样还存在不少的疑点以及判决方式的疏漏,可以说本次案件虽然给受害者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但并不能成为类型案件的典范。
【提出对策】
为什么说案件有疑点呢?
首先,就是本次案件对于有嫌疑住户的认定。该法院法庭认为,整栋楼的第2~33层,共448户居民都不能排除实施加害行为的可能性,所以判处的是赔偿均摊。但这种判决很显然是不正确的。小女孩呗高空坠物砸伤,而且伤势严重,这种情况其实很容易就判断出来坠物必然来自高层住户。在物理学中,能够轻易的根据力学来判断动能和冲量,那么对于小女孩伤势的模拟是可以有着清晰的认知和判断的。难道二楼住户扔下来的酸奶瓶就足够造成这种伤势?很显然,不同楼层扔下来的酸奶瓶带来的伤势是不一样的,而且因为下坠时间导致“攻击范围”大小不同。通过距离、伤势、模拟效果,可以很轻易的判断出来相近的楼层。给很大一部分“有嫌疑”的居民一个清白,也能够缩小嫌疑人的范围。
其次,调查力度不够。案件发生后,应该对酸奶瓶进行鉴证了解,如果有指纹的话也许可以直接确定嫌疑人,如果没有办法确定指纹,也可以通过在附近该酸奶销售调查中进行了解、探查,毕竟酸奶的保质期有限,尤其是瓶装的酸奶。那么,通过销售调查虽然可能会有一些疏漏,但却能够更快也更准确的找到嫌疑人。
可是,该案件经历了两年多的审理,最后得到的却是一个“和稀泥”的答案。虽然我们从结果上来看,受害人得到了赔偿,案件也顺利结束了,但也表明警方和检察院法院方面的工作做的不到位,存在“兜底”行为!
希望以后面对任何案件的时候,执法部门能够更合理更清晰的思考判断,顺利的解决案件,而不是用“和稀泥”的态度去做“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