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文化幸福感” 加快实现“小康梦”
小康社会不仅是物质生活方面的小康,也是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小康。党的十八大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小康梦”是“中国梦”在长沙的重要体现,是全市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加快实现长沙人民的“小康梦”,要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以文育民、以文惠民、以文乐民、以文富民,从而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幸福感”。
一、 以文育民的根本在于提升人民群众文明素质
文化具有潜移默化的教化功能,能帮助人们树立理想信念,丰富内心世界,完善个人品格,提高精神境界。要大力实施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教育和引导人们养成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思想道德和文明和谐风尚。
1.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长沙是雷锋的故乡,开展学雷锋活动具有独特的优势。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之后,长沙市深入开展“雷锋家乡学雷锋”活动,有力促进了公民道德水准的提升。学雷锋难在常态化、贵在常态化。要广泛开展雷锋精神宣讲教育,组织有关雷锋精神的征文演讲、座谈报告等,引导干部群众感悟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增强弘扬雷锋精神、参与道德实践的自觉性。继续开展学雷锋“八创八评”活动,着力打造“道德银行”、“雷锋超市”、“‘雷锋号’志愿者工作站”、“道德讲堂”、“雷锋热线”等品牌,让学雷锋活动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美丽长沙,美德先行”道德实践活动,“热爱美丽中国,建设文明长沙”志愿服务活动,“大爱长沙城、最美长沙人”典型宣传教育活动,让人们在参与各类学雷锋活动中倡导文明新风、提升道德水平。
2.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小康梦”的实现,需要以学习型城市建设持续提供智力支持和创造活力。目前,长沙的读书学习氛围日益浓厚,终身教育学习网的注册学习人数已近15万人,“知长沙·爱长沙”、“读书达人”两大读书竞赛活动形成全国影响,“发挥五老优势、进行四项教育”活动长期坚持,但与先进城市相比,长沙学习型城市建设还处在起步探索阶段。要构建各类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相互融通、有效衔接的终身教育体系,健全完善学习教育网络和公共图书服务网络。着力打造“书香长沙”全民学习活动品牌,设立“全民阅读节”,举办“星城科学讲堂”、“市民文化讲堂”、“橘洲讲堂”等各类读书活动,营造好学乐学氛围。评选表彰“十大藏书家”、“书香家庭”等,推介学习型城市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好经验,在全市上下形成读书尚学的高度共识和自觉追求。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传统文化是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支撑。长沙是历史文化名城,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方面具有有利条件。要加强对名人遗迹、考古遗址、工业遗产、宗教文物和近现代建筑等的保护,加强对湘剧、花鼓戏、弹词、湘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鼓励企事业单位、艺术家、收藏家设立各类民间博物馆,让更多的人知晓、感受和传承传统文化。发挥国民教育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内容,把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融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在青少年学生中延续中华民族的精神文化命脉。深入挖掘春节、清明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广泛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活动,增强人们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民族自豪感。
二、以文惠民的关键在于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关乎百姓文化生活,关乎人民群众能否更好地分享文化发展成果。要按照“设施网络化、供给多元化、机制长效化、城乡一体化、服务普惠化”的要求,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
1.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公共文化设施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文化服务的重要阵地和场所。目前,长沙已基本建成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文化设施网络,并顺利通过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着眼未来,长沙要抓好“两馆一厅”、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中心、西湖文化园、汉王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大公共文化项目建设并尽快投入使用。提质建设一批示范性乡镇综合文化站、乡镇文化广场、示范性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对已建成的农家书屋进行全面提质和规范管理。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确定一批公益电影固定放映点。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为人民群众开展文化活动提供充足便利的场所。
2.实施重大文化服务工程。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工程是发展文化民生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长沙坚持多样性、便利性的原则,创新文化服务供给方式,多渠道满足群众多元文化需求。文化惠民无止境。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更高期待,要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公共文化“五送五进”行动(送图书、送演出、送电影、送展览、送讲座,进村镇、进屋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工地),进一步扩大“校园文化进社区”的覆盖面,为人民群众送去更多的文化“礼品”。加快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建设,提供即时咨询、信息检索、学习教育、资源推送等服务,让人民群众快速便捷畅享文化发展成果。扶持民间文化组织、行业协会发展,鼓励和扶持民办“小剧组”、“小剧团”开展公益巡演和文艺辅导活动,打造一支面向基层、热心公益的文化志愿服务队伍。
3.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体现着一个地区文化事业的发展程度,关系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目前全市所有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公园等公共文化场馆已实现免费开放,各类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文体设施也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向社会免费开放。接下来,要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利用,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提高文化设施的利用率。积极运用现代化手段,发展数字报刊、手机网站、手机报刊、移动数字电视等新兴传播载体,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和供给能力。针对服务对象具体情况,分类别、多层次提供文化产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各种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延伸。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发展文化事业,面向市场采购文化产品和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加多元化、普惠化、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以文乐民的重点在于提高文化产品供给能力
当前,社会文化需求的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日益显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在享受文化产品服务的过程中感到轻松愉悦,是提高“文化幸福感”的重要内容。
1.加强文艺创作生产。文艺作品具有寓教于乐、愉悦身心的功能。推出更多文艺作品,是人民群众的热烈期盼。长沙生产的文艺精品,如电视剧《黎明前的暗战》,歌曲《送你一朵东方茉莉》、湘剧《古画雄魂》等,在屡获国家大奖的同时,也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但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长沙文艺作品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还存在不小差距。要抓好文艺精品创作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文学艺术作品扶持工程、舞台艺术精品工程、重大题材广播影视剧创作工程,建立文艺创作题材库,确保文艺新作源源不断、层出不穷。深入发掘湖湘文化资源,突出抓好革命题材、现实题材、历史文化题材等重大题材创作,努力创作出更多具有中国气派、湖湘风格、长沙特色的优秀作品,打造一台集聚科技元素、富有文化品位的大型实景演出。抓好大众文化产品生产,探索建立群众文化需求的动态反馈机制,坚持通俗文化与高雅文化共同发展的原则,积极生产各种喜闻乐见的文艺产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
2.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是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途径。长沙群众文化活动基础好、氛围浓,目前已形成1200多支群众文艺团队,“千团汇演”成为全国十大群文品牌,“舞动星城·歌涌湘江”群文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超过10万。“向群众要文化、让群众演文化、使群众享受文化”,是长沙引导群众文化建设的成功做法。要以“千团百佳”评选为抓手,以“舞动星城·歌涌湘江”展演为平台,实施长沙“群文湘军”“五百行动”计划,即:团队“百佳”,打造100支优秀群众文艺团队;节目“百品”,打造100个优秀群众文艺节目;人才“百星”,评选表演之星、创作之星和组织之星等100个群众文艺团队明星;项目“百优”,打造100个优秀群众文化活动项目;广场“百台”,打造100个承载容量较大、集聚能力较强、配套水平较高、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众文化广场。让群众走上舞台唱主角、走下舞台当评委,在自编自演的文化创造中培育积极心态、享受快乐生活。
3. 鼓励刺激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是增强人民群众文化幸福感的重要手段。长沙“娱乐之都”的称号蜚声全国,但当前居民文教娱乐服务支出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重仅为12%,低于全面小康的监测标准。这一方面说明长沙要达到文化“小康”还有一段路要走,另一方面也说明群众文化消费还存在很大的增长空间。要拓展大众文化消费市场,开发特色文化消费,提供个性化、分众化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人民群众新的文化消费习惯。策划推出长沙文化消费节,继续办好“阳光娱乐,创业兴文”等活动,努力降低文化消费成本,提供价格合理、丰富多样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提高市民文化消费能力。实施高雅艺术普及计划,办好橘子洲音乐节、梅溪湖国际文化艺术周等重大节会,引导市民进行高端文化消费。
四、以文富民的路径在于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产业是长沙的支柱产业。2012年全市文化产业总产值达1298亿元,其中增加值556.5亿元,占全市GDP总量的比重为8.7%。要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将文化产业融入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局,巩固文化产业作为全市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的地位,推动实现以文富民。
1.培育壮大文化产业集群。培育文化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是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的必然要求。长沙产业园区规模不大、产值不高,“单打独斗”、“小而散”的状况比较突出。要改变这种局面,就必须把解决产业集群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实施大项目带动战略,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要求,围绕重点产业门类,规划建设一批影视制作、新闻出版、印刷包装、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等产业园区和基地,支持已初具规模的文化产业集群加快发展。进一步提质湘绣、烟花、陶瓷、菊花石等传统工艺,走产业化、市场化的道路,彰显其特色优势。把分散在全市的酒吧、歌厅、印刷等企业聚集到园区、街区发展,吸引资本进入,形成规模经营和品牌效应,产生更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以文化提升旅游品质,用旅游带动文化产业发展,这是长沙文化旅游发展的一条经验。望城的铜官、靖港、乔口,浏阳的大围山、道吾山,宁乡的花明楼、沩山、灰汤等地,通过大力发展文化旅游,带动周边居民从事工艺品、农产品、餐饮住宿等商贸活动,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带动效益。要充分发挥长沙文化和旅游资源大市的优势,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积极借鉴凤凰古城等地的投资开发经验,引进旅游景区战略投资者进行投资开发扩展。深入挖掘潜在的文化旅游资源“亮点”和“卖点”,把文化创意和旅游产业的多种资源集聚起来,培育一批旅游文化品牌,形成产业特色鲜明、创新能力强、产业链完整的文化旅游产业景区、基地,带动人气和商机,为周边居民增加创收的途径。
3.扩大文化产业创业就业。长沙文化产业门类众多,文化产业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58.4万个,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总数的12.5%,其中文化娱乐、文化旅游、网络服务、广播电视、动漫产业等行业的就业人数仍在快速增长。实现以文富民,需要进一步营造文化领域的浓厚创业氛围,高度重视文化产业领域的创业工作,以创业带动就业。要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项目,建立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常态增长机制,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中小微文化企业、项目的扶持力度,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补充资本金等方式,促进文化企业发展壮大。鼓励社会各界兴办文化企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政策,降低自主创业门槛,把文化产业潜在的就业机会变成为现实的就业岗位。同时采取技能培训、求职补贴等有效办法,帮助高校毕业生到文化企业就业。
(文章系2013年11月全省“加快实现小康梦两型梦崛起梦奋力谱写中国梦的湖南篇章”研讨会入选的30篇论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