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联合国大会?大会的职能和权力是什么?
联合国大会简称“联大”,依照《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设立,是联合国的主要审议、监督和审查机构,目前共有会员国193个。
根据《联合国宪章》,大会除对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争端,非经安理会请求不得提出建议外,有权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或事项,并向会员国和安理会提出建议。大会接受并审议安理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的报告,讨论决定联合国预算和会员国分摊的会费,选举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经社理事会和托管理事会的理事国,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并根据安理会推荐批准接纳新会员国和委任秘书长。
二、大会的会期及议程是什么?
大会每年举行一届常会。常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星期二开幕,通常持续到12月中下旬。大会分为两个阶段,前半期为一般性辩论阶段,后半期是大会审议列入议程的各项议题阶段。大会审议的事项非常广泛,凡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均可讨论,其讨论决定只能向会员国或安理会提出建议,而无权迫使任何一国政府采取任何行动。大会应安理会或过半数会员国的请求或经过半数会员国对任何会员国的请求表示赞同后,可于15天内召开联大特别会议,在24小时内召开紧急特别联大。联大一般性辩论于联大开幕后第二周的周二开始。
每届联大开幕时,各国都要派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级官员率代表团出席,一些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也到会发表讲话。除正式会议外,各国外交家还展开频繁的外交活动。许多重要问题往往就在这种外交场合中达成默契和协议。
三、大会的表决原则是什么?联大决议是否有约束力?
每个会员国在大会拥有投票权,但对重要问题的决定,需经出席并参加投票的会员国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其他问题只需以简单多数通过。
联大通过的决议不同于安理会决议,它只是建议,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联合国会费如何交?拖欠会费有什么后果?
联合国预算每两年编制一次,预算分摊比例每三年修订一次。联合国大会设有会费委员会,负责制订会员国交纳会费的比例和掌握会费交纳的情况。联合国成员国所交会费的比例是根据每个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人口以及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的。
《联合国宪章》第19条规定:“凡拖欠本组织财政款项之会员国,其拖欠数目如等于或超过前两年所应缴纳之数目时,即丧失其在(联合国)大会的投票权。大会如认为拖欠原因确由于该会员国无法控制之情形者,则准许该会员国投票”。
五、大会使用的语言有哪些?
联合国大会的正式使用语言有六种,按英文字母排列顺序为:阿拉伯文、中文、英文、法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工作使用语言是英文和法文。联大代表们发言时可以任意选用六种语言中的一种。代表们的发言都要在现场用这六种语言同声传译,重要发言都用六种文字印出。